经第47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本学期教学安排调整如下:
1.从第十一周至第十五周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,上课总学时数不变,教学周数减少一周,具体课程执行双周课表,单周课表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课。课程安排调整如下:
11月20日执行周一课表;11月27日执行周二课表;12月4日执行周三课表;12月11日执行周四课表;12月18日执行周五课表。原所有周六课程均调至周日,地点不变。所有实践环节由各系部自行调整安排。
2.在原定教学总学时不变的前提下,所有课程均在17周之前完成。
3.原计划19周~20周为考试复习周,现调整为18周~19周为考试复习周,在与教务处安排的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,各系部在18、19周均可安排考试,所有考试至2011年1月14日前必须结束。
教务处
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